為切實解決幹部“走讀”問題,陝西省委辦公廳日前印發《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》的通知,要求市縣黨政領導幹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。(6月6日《新華每日電訊》)
  由於異地交流,領導幹部與家屬過著“牛郎織女”的分居生活,“走讀”現象越來越多。對此現象應具體分析,不宜簡單肯定或簡單否定。異地交流的領導幹部也是人,與普通百姓一樣,不能不食人間煙火。他們往往上有老、下有小,家庭負擔較重,這些不可能不讓遠在外地的他們牽掛,“走讀”是解決這方面問題的一個辦法。如果不讓他們“走讀”,反倒讓他們更加牽腸掛肚,不安心工作。古人雲:齊家治國平天下。一個領導幹部如果連家都擺不平,何談執政為民?我們強調以人為本、關心人,當然也包括幹部,對異地交流的領導幹部也要有人情味。因而,我們不宜打“走讀”幹部的板子。
  然而,“走讀”也確實不利於領導幹部安心工作,每逢周末,一些領導幹部乘私家車或公車回家,領導幹部工作的當地百姓頗有微詞。如果解決兩地分居生活,領導幹部起碼不會為家事分心,有利於安心、安神、安業。從這個角度講,陝西省委《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》是合理的。何況,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都應具有心隨職在、家隨崗走的奉獻情懷和吃苦精神。
  不過,問題又來了:在工作地安家,說起來容易,做起來不易,牽涉重新買房置業,隨調隨遷配偶,無論從組織到個人,這都是費神耗時耗財的事,假若頻頻交流,加重了組織與個人的負擔,那還了得?隨調隨遷配偶,還可能造成人才浪費。有的家屬是特殊人才,調到領導幹部的工作地,可能找不到施展才能的平臺,這對我們的事業將是損失。
  鑒於上述分析,解決幹部“走讀”問題,不宜一刀切,應考慮領導幹部家屬的實際情況及其意願,特殊情況可“走讀”,但對“走讀”的次數、報銷、時間等均要有細緻嚴格的規定,絕不能讓“走讀”成為百姓詬病的搞特殊化;對無特殊情況者,叫住“走讀”。若不想“走讀”,參照“裸官”處理辦法,一律不得提拔。叫停“走讀”,不准把家安在賓館、酒店、招待所,有關部門應趕快推出官邸制和領導幹部流轉房,房租和傢具應由領導幹部和財政各自承擔一部分,承擔的比例也要有操作細則,不能讓領導幹部獨自承擔經濟壓力。
  基層的領導幹部提拔的機會少,從長遠看,若想讓領導幹部安心基層工作地的工作,須把在基層工作作為提拔領導幹部的必選項,且拓寬晉升的空間。同時,盡可能減少異地交流頻率、多選拔當地幹部做當地的領導幹部。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,使領導幹部扎根當地,融入群眾,努力交出當地民眾滿意的成績單。
  文/於文軍  (原標題:叫停領導幹部“走讀”宜細思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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